政策法规
关于印发温州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配套 改革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温州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配套改革
总体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广海宁试点经验加快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65号)精神,为切实提高我市要素配置的市场化水平和效率,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决定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配套改革,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赶超发展、再创辉煌”的战略目标,坚持和发展“温州模式”,注重市场改革与政府引导两手并进,以振兴实体经济为导向,深入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着力破除要素配置中的体制性障碍,实现要素配置差别化、市场化和效益最大化,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提升综合实力与核心竞争力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二、主要目标
通过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进一步完善产业和企业发展绩效评价体系,形成土地、用能、排污权以及水、电等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推进金融、人才等相关配套改革,切实增强要素配置效能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升企业内生动力和产业发展层次,促进我市经济再上新台阶。
到2017年,全市各类要素配置的体制性障碍取得重大突破,要素保障更加科学、有效、有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亩均税收、亩均工业增加值、每吨COD排放工业增加值等指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亩均税收等主要经济指标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完成省下达指标任务。
三、改革任务
重点改革四个领域20个要素。土地要素方面,包括完善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体系;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三统一”改革;推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改革;加强土地利用差别化管理;开展调整土地使用税政策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工作;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改革;开展海域使用权市场化配置机制改革;推进土地高效快速审批。金融要素方面,包括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推进“三农”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创新;开展人民币跨境投资和融资;推进互联网金融快速健康发展;加快推进企业直接融资。能源要素方面,包括开展工业用电差别化电价、加价改革;探索开展水价改革;探索以市场机制推进碳排放交易制度改革;推进用能确权和指标交易;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科技要素方面,包括推进科技计划体制改革;完善创新驱动体制机制。
四、实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抢抓机遇,及早行动,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合力推进改革任务落实。各责任单位应主动做好相关改革任务的牵头工作,各参与单位应积极配合责任单位开展工作。要积极做好与上级对口部门的对接和沟通,争取上级支持和权限顺利下放。具体要做到六个明确:一是明确工作目标要求,明确2015年改革目标要求,根据目标要求制定本部门改革任务的实施办法;二是明确责任主体,将每项改革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和参与单位,各责任单位要将改革任务再细化、再分解、再落实到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员;三是明确改革细节,明确改革任务中需要深化、细化、量化的关键节点和指标;四是明确操作流程,设计好改革事项的操作流程;五是明确时间进度,根据改革形象进度要求,倒排工作时间表;六是明确配套措施,对改革涉及的其他配套措施都要一并考虑。
(二)建章立制,强化督考。要建立改革工作进展定期报送和工作例会制度,每季报送政策意见制订情况及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每季研究和协调解决改革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建立信息宣传和报道工作制度,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对改革工作的指导、交流、推进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建立督查和考核制度,加强对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的指导、督促和考核。
(三)探索创新,及时总结。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是一项新的任务,需要我们发挥创新意识,学习借鉴各地有益的做法和经验,尊重基层群众的创新创造。要增强敢于担当的勇气和责任,加快创新突破,深入探索研究,并及时总结经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