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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温州市“三改一拆” 重点工作的通知

点击:255时间: 2015-07-26 11:02:2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委“两美浙江”和市委“五化”战略部署,进一步推进全市“三改一拆”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15年全市“三改一拆”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入推进“无违建”创建。全市1个县(市、区)以及累计20%的乡镇(街道)、30%的村(社区)完成“无违建”创建,完成拆违量1300万平方米。一要巩固创建成果。全面开展“无违建”创建,形成全域开展、全民参与的创建氛围,各乡镇(街道)至少有20%以上的村(社区)达到“无违建”创建标准。各地对已经命名的“无违建乡镇(街道)”要组织“回头看”,切实巩固成果。市创建办要不定期组织抽查,抽查情况计入复评成绩。二要夯实创建基础。全面开展“无违建村(社区)”创建,扎实推进“无违建乡镇(街道)”创建。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合法和违法建筑物底数,已创成和今年计划创建“无违建乡镇(街道)、村(社区)”的,要按照农村“一户一档”、城镇“一幢一档”的要求建立档案。三要注重创建质量。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大违法建筑拆除力度,做到应拆尽拆。严格控制缓拆,对按要求必须拆除、罚补、没收的违建,一律不予缓拆。对存量违建作出缓拆决定的,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执行。

  二、切实抓好专项整治行动。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拆违专项整治行动。一要开展沿河拆违专项行动。结合“五水共治”行动,重点拆除温瑞主塘河一环三线、各县(市、区)水岸同治核心区、471条黑臭河以及主城区范围内15个劣五类水质监测站位、7个省控劣五类站位周边的沿河违建,形成水清岸美的靓丽景观带。二要开展涉及安全隐患拆违专项行动。要把存在消防、工程质量安全隐患的旧住宅、旧村、旧厂房以及其他各类建筑,作为“三改一拆”的重点对象,优先予以改造拆除,特别要加大49个重点区域火灾隐患点的拆违力度。三要开展土地违法行为处置专项行动。全面清理处置1987年以来土地违法行为,已创成和今年计划创建“无违建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必须全面完成清理处置任务。四要开展农村“非法”一户多宅整治专项行动。已创成和今年计划创建“无违建乡镇(街道)、村(社区)”的,要确保非法“一户多宅”处置率达到100%(包括没收、拆除、处罚等),其他乡镇(街道)处置率要达到50%。

  三、围绕“三重”推进城中村改造。全年完成城中村改造5275户(一类目标)、887万平方米(二类目标,含综合整治受益面积)。一要明确改造重点。市区以重点区块、重点工程和重要廊道(“三重”)建设的城中村为改造重点,结合“五水共治”、低效用地再开发、城市有机更新等工作统筹推进。各县(市)要加大县城所在地、小城市试点镇等重点范围内的改造力度,按照规划实施要求与计划任务安排,成熟一个,改造一个。二要突破政策瓶颈。进一步完善城中村改造的资地平衡、实施模式、安置方式等政策,努力解决政策瓶颈。充分利用国家棚户区改造、国开行政策性贷款等优惠政策,化解项目资金困难,推进项目实施。三要创新改造模式。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改造模式的多样化和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发挥社会力量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城中村改造的积极性;鼓励实施货币补偿、市场化安置方式,减轻城中村改造安置压力,降低改造成本。

  四、示范引领推进旧住宅区改造。按照“提升功能、完善设施、规范管理、整治出新”的要求,以环境综合整治、房屋维修养护、配套设施完善、建筑节能、文化氛围营造等为重点内容,着力抓好示范样板小区创建,深入开展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各地要统筹运用与旧住宅区改造相关的资金补助政策,着力解决整治资金问题。全市完成旧住宅区改造220万平方米,打造17个示范样板小区。

  五、多措并举推进旧厂区(房)改造。全市完成旧厂区(房)改造194万平方米。一要强化政策激励。认真实施退二进三、工业用地二次开发、企业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积极改造旧厂区(房)。二要引导多种主体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两方面作用,积极动员地方政府、乡镇(街道)、企业等各种主体参与旧厂区(房)改造,着力提高土地、厂房利用效率。鼓励地方政府采用“统一收储、统一开发”“统一租赁、成片改造”等方式,成片改造旧厂区(房),优化产业布局,美化城市环境。鼓励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和城市规划积极自主推进旧厂区(房)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鼓励地方政府和企业合力实施旧厂区(房)改造,打造一批旧厂区(房)改造样板项目。

  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一要完善防控体系。进一步健全举报巡查、信息共享、社会承诺等机制,畅通投诉、信访等渠道,及时掌握新建违建情况,试行有奖举报制度。结合“网格化”巡查制度,逐步推广违建管控电子信息平台,提高新建违建主动发现率。对新建违建防控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温州市新建违法建筑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行责任追究。二要做好拆后利用。以项目建设为导向,推进成片连线拆违,实现拆用衔接、做好拆后利用。加大违建拆后清理力度,做到即拆即清,稳步提高拆后当月清理率。注重规划引领,加快做好乡镇、村庄规划的编制,做到宜耕则耕、宜绿则绿、宜建则建、宜改则改,切实提高拆后土地利用率。三要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依法办事,规范拆违案件办理程序,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寻求程序到位和从速拆违的平衡,力争做到案件查办不影响项目推进、不影响“无违建”创建开展。四要健全监督考核体系。进一步完善“六督联查”制度,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和市民监督团的作用,努力形成党委、人大、政府、政协、舆论、群众互为补充、互为支持的监督氛围。坚持问题导向,联合温州电视台《新政聚焦》栏目组,建立曝光、督查、整改、反馈的工作机制,解决一批社会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坚持每月考核通报、季度循环互检、年度实地考核制度,完善约谈、考绩、追责等制度,切实加大督查考核力度。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10日